地段買房術!五大嫌惡地段警示
買房子對於許多人來說,簡直是一輩子的大事,「三思而後行」是買房的絕對法門,不過要買怎樣的房、什麼樣的方位或是如何貸款等等,都是一門得花時間的學問,就以房子的位置來說,就得考量交通、學區等等很多問題,不過以下五大地段,如果是要自住,最好再仔細想想。
一、高壓電塔旁:
雖然目前無法證明高壓電塔的影響,但是就觀感與感受上,能遠離當然最好能避免。
二、天橋邊:
除了空氣會因為數量多的汽車而品質下降,有說法是高速通行的車輛會造成噪音和螺旋氣流,除非高度夠高,因為噪音,容易造成神經衰弱或十二指胃潰瘍。
三、十字交叉路口旁:
如果說天橋旁噪音有很大的問題,那十字交叉的大路旁邊,那影響等於加倍!雖然這樣的地段不適合居住,但是這樣的十字路口,如果當成店面或是辦公大樓,反倒是一個好的選擇。
四、加油站旁:
選在這裡別以為可以省下錢,有可能反而是花錢的開始,因為安全著想靠近加油站的房子,有不少不許使用天然氣,簡單的說就是得用電磁爐來取代瓦斯爐、電熱器取代瓦斯熱水器,這樣一來電費不僅暴增,加上油裡面含有大量的有害物體,比如鉛等等,而加完油車輛啟動噪音也不小。
五、太靠近鐵路旁:
除了鐵路的噪音本來就比較大,就已經會讓住在附近有這個問題,相對空氣污染也會比其他地區還嚴重,而且火車到站煞車所產生的落塵等問題,則成為附近居家的嚴重困擾。
2014年4月4日 星期五
10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
10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
茲依據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類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之二訂定本規定如下:
一、 個人出售房屋,已提供或稽徵機關已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及原始取得成本者,其財產交易所得額之計算,應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類相關規定核實認定。
二、個人出售房屋,未依前點規定申報房屋交易所得、未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或稽徵機關未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者,稽徵機關應按下列標準計算其所得額:
(一)稽徵機關僅查得或納稅義務人僅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而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以查得之實際房地總成交金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歸屬房屋之收入,再以該收入之百分之十五計算其出售房屋之所得額:
1、臺北市或新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上。
2、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地區,房地總成交金額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
(二)除前款規定情形外,按下列標準計算其所得額:
1、直轄市部分:
(1)臺北市:
1 臺北市政府依「臺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評定作業要點」第十五點規定認定為高級住宅者: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四十八計算。
2 其他: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四十二計算。
(2)新北市:
1板橋區、永和區、新店區、三重區、中和區、新莊區、土城區及蘆洲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三十三計算。
2 汐止區、樹林區、泰山區及林口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三十計算。
3 淡水區及五股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三計算。
4 三峽區、深坑區及八里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九計算。
5 鶯歌區、瑞芳區、石碇區、坪林區、三芝區、石門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金山區、萬里區及烏來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四計算。
(3)臺中市:
1 西屯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四計算。
2 西區、東區及南屯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八計算。
3 南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七計算。
4 北屯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五計算。
5 中區及北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四計算。
6 豐原區及太平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三計算。
7 大里區、烏日區及霧峰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二計算。
8 后里區、神岡區、潭子區、大雅區、沙鹿區、大甲區、清水區及龍井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計算。
9 梧棲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九計算。
10東勢區、新社區、石岡區、外埔區、大安區、大肚區及和平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八計算。
(4)臺南市:
1 東區、北區、安南區、安平區及中西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五計算。
2 南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四計算。
3 永康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三計算。
4 新營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計算。
5 鹽水區、白河區、柳營區、後壁區、東山區、麻豆區、下營區、六甲區、官田區、大內區、佳里區、學甲區、西港區、七股區、將軍區、北門區、新化區、善化區、新市區、安定區、山上區、玉井區、楠西區、南化區、左鎮區、仁德區、歸仁區、關廟區及龍崎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八計算。
(5)高雄市:
1 鼓山區、三民區、新興區及前金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四計算。
2 苓雅區及前鎮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三計算。
3 左營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二計算。
4 小港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一計算。
5 鹽埕區、楠梓區及旗津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計算。
6 鳳山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六計算。
7 鳥松區及仁武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二計算。
8 大社區、岡山區及橋頭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計算。
9 林園區、大寮區、大樹區、燕巢區、田寮區、阿蓮區、路竹區、湖內區、茄萣區、永安區、彌陀區、梓官區、旗山區、美濃區、六龜區、甲仙區、杉林區、內門區、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八計算。
2、準用直轄市之縣(即桃園縣)部分:
(1)桃園市、中壢市、八德市及蘆竹鄉: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計算。
(2)平鎮市及龜山鄉: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六計算。
(3)楊梅市、大園鄉、大溪鎮及龍潭鄉: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二計算。
(4)新屋鄉、觀音鄉及復興鄉: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八計算。
3、其他縣(市)部分:
(1)市(即原省轄市):
1 新竹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七計算。
2 基隆市及嘉義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三計算。
(2)縣轄市:
1 新竹縣竹北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五計算。
2 彰化縣彰化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一計算。
3 其他: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計算。
(3)鄉鎮:
1 金門縣各鄉鎮: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二計算。
2 苗栗縣竹南鎮及頭份鎮: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計算。
3 彰化縣員林鎮、大村鄉、永靖鄉及社頭鄉: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九計算。
4 其他: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八計算
茲依據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類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之二訂定本規定如下:
一、 個人出售房屋,已提供或稽徵機關已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及原始取得成本者,其財產交易所得額之計算,應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類相關規定核實認定。
二、個人出售房屋,未依前點規定申報房屋交易所得、未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或稽徵機關未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者,稽徵機關應按下列標準計算其所得額:
(一)稽徵機關僅查得或納稅義務人僅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而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以查得之實際房地總成交金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歸屬房屋之收入,再以該收入之百分之十五計算其出售房屋之所得額:
1、臺北市或新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上。
2、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地區,房地總成交金額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
(二)除前款規定情形外,按下列標準計算其所得額:
1、直轄市部分:
(1)臺北市:
1 臺北市政府依「臺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評定作業要點」第十五點規定認定為高級住宅者: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四十八計算。
2 其他: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四十二計算。
(2)新北市:
1板橋區、永和區、新店區、三重區、中和區、新莊區、土城區及蘆洲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三十三計算。
2 汐止區、樹林區、泰山區及林口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三十計算。
3 淡水區及五股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三計算。
4 三峽區、深坑區及八里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九計算。
5 鶯歌區、瑞芳區、石碇區、坪林區、三芝區、石門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金山區、萬里區及烏來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四計算。
(3)臺中市:
1 西屯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四計算。
2 西區、東區及南屯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八計算。
3 南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七計算。
4 北屯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五計算。
5 中區及北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四計算。
6 豐原區及太平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三計算。
7 大里區、烏日區及霧峰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二計算。
8 后里區、神岡區、潭子區、大雅區、沙鹿區、大甲區、清水區及龍井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計算。
9 梧棲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九計算。
10東勢區、新社區、石岡區、外埔區、大安區、大肚區及和平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八計算。
(4)臺南市:
1 東區、北區、安南區、安平區及中西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五計算。
2 南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四計算。
3 永康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三計算。
4 新營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計算。
5 鹽水區、白河區、柳營區、後壁區、東山區、麻豆區、下營區、六甲區、官田區、大內區、佳里區、學甲區、西港區、七股區、將軍區、北門區、新化區、善化區、新市區、安定區、山上區、玉井區、楠西區、南化區、左鎮區、仁德區、歸仁區、關廟區及龍崎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八計算。
(5)高雄市:
1 鼓山區、三民區、新興區及前金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四計算。
2 苓雅區及前鎮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三計算。
3 左營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二計算。
4 小港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一計算。
5 鹽埕區、楠梓區及旗津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計算。
6 鳳山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六計算。
7 鳥松區及仁武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二計算。
8 大社區、岡山區及橋頭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計算。
9 林園區、大寮區、大樹區、燕巢區、田寮區、阿蓮區、路竹區、湖內區、茄萣區、永安區、彌陀區、梓官區、旗山區、美濃區、六龜區、甲仙區、杉林區、內門區、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八計算。
2、準用直轄市之縣(即桃園縣)部分:
(1)桃園市、中壢市、八德市及蘆竹鄉: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計算。
(2)平鎮市及龜山鄉: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六計算。
(3)楊梅市、大園鄉、大溪鎮及龍潭鄉: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二計算。
(4)新屋鄉、觀音鄉及復興鄉: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八計算。
3、其他縣(市)部分:
(1)市(即原省轄市):
1 新竹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七計算。
2 基隆市及嘉義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三計算。
(2)縣轄市:
1 新竹縣竹北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五計算。
2 彰化縣彰化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一計算。
3 其他: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計算。
(3)鄉鎮:
1 金門縣各鄉鎮: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二計算。
2 苗栗縣竹南鎮及頭份鎮: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計算。
3 彰化縣員林鎮、大村鄉、永靖鄉及社頭鄉: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九計算。
4 其他: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八計算
買房的十個最佳購屋時機
買房的十個最佳購屋時機
1.「相對」低利率 :
低利率並非「絕對」,而是「相對」的概念,須從歷史走勢來看,就台灣來說,基準利率在4%以下皆可稱之為低利率。從民國60到90年期間,利率幾乎維持在4%以上。自從90年代以後,便進入低利率時代,自金融海嘯發生迄今,利率皆維持在2%以下。然而國內利率緊隨美國聯準會,而聯準會已宣布在美國失業率未降至6%之前,不會輕易升息,換言之,即便未來央行要升息,幅度應該也不大。
2. 游資充斥市場 :
市場資金多寡,可從央行每月公布的「貨幣總計數」中去探究竟,尤以M1B及M2最為重要。所謂M1B,即M1A(全國人所擁有的短期流通資金)加上活期存款總額;M2指的是M1A加上準貨幣。兩種數據越高,代表市場游資越多。
3. 景氣擴張 :
縱使薪資水準不如以往,且經濟成長率也不斷下修,但根據各大研究機構所發布的報告顯示,明年台灣經濟成長力道將逐漸增加,加上明年度政府預算正成長,經濟展望可期。
4. 油、電雙漲:
在民生物資當中,以油、電兩者最為重要,近年來因油電雙漲而引發通貨膨脹,乃民怨之一,但換個角度思考,不啻為一個進場的好時機,因為興建房屋的原料眾多,當原物料上漲,房屋售價易漲;其次是「買屋抗通膨」之群眾預期心理。
5. 地價創新高:
一般而言,建案的土地成本,至少占總成本5成以上,台北市甚至可達7成,因此,當地的地價屢創新高時,推案成本不斷增加,房價自然就會往上衝。地價與房價關係甚為密切,即使創新高的土地,只是區域中的一小塊,也會牽引其他區域的房價上揚。
6. 政策作多:
左右房市發展的最大因素,除了經濟外,便是政策走向,包括建設、稅制、產業、招商及土地開發等。從明年度歲出預算來看,政府大力作多的心態昭然若揭,明年與房地產正相關的公共建設預算,比今年度成長10%,顯見中央想維繫房市熱度的心態,惟須留意的是,投資時須避開尚未拍板通過的建設案。
7. 危機入市:
所謂「危機」,指的是讓市場感到恐懼及震撼性的突發事件,除了經濟危機之外,還包括天災、疾病及戰爭等,以台灣來說,以921地震與SARS為明顯事例。即便房價短時內被危機擊倒,但就長期來看,一旦危機消失,房價便會迅速回漲。
8. 預售屋房價:
預售屋猶如於房子的「期貨」,走勢向來領先中古屋市場,被視為房市的領先指標。
9. 租金/房價比升高:
當房租變貴時,租金/房價比也隨之升高,表示房租與房貸差距不大,房客等於在幫房東「養房子」,與其如此,不如將繳房租變成付房貸,或許比較划算。
10. 自住需求 :
就是以自住為需求,故短期內出售房屋的機率甚小,較不易受價格波動影響,時間一久,歷經數個波段的景氣之循還,遲早會遇到出售的良機。綜上所述,倘若前9個買房時機都無法成為買房與否的標準,自住需求便是最有力的依據。
1.「相對」低利率 :
低利率並非「絕對」,而是「相對」的概念,須從歷史走勢來看,就台灣來說,基準利率在4%以下皆可稱之為低利率。從民國60到90年期間,利率幾乎維持在4%以上。自從90年代以後,便進入低利率時代,自金融海嘯發生迄今,利率皆維持在2%以下。然而國內利率緊隨美國聯準會,而聯準會已宣布在美國失業率未降至6%之前,不會輕易升息,換言之,即便未來央行要升息,幅度應該也不大。
2. 游資充斥市場 :
市場資金多寡,可從央行每月公布的「貨幣總計數」中去探究竟,尤以M1B及M2最為重要。所謂M1B,即M1A(全國人所擁有的短期流通資金)加上活期存款總額;M2指的是M1A加上準貨幣。兩種數據越高,代表市場游資越多。
3. 景氣擴張 :
縱使薪資水準不如以往,且經濟成長率也不斷下修,但根據各大研究機構所發布的報告顯示,明年台灣經濟成長力道將逐漸增加,加上明年度政府預算正成長,經濟展望可期。
4. 油、電雙漲:
在民生物資當中,以油、電兩者最為重要,近年來因油電雙漲而引發通貨膨脹,乃民怨之一,但換個角度思考,不啻為一個進場的好時機,因為興建房屋的原料眾多,當原物料上漲,房屋售價易漲;其次是「買屋抗通膨」之群眾預期心理。
5. 地價創新高:
一般而言,建案的土地成本,至少占總成本5成以上,台北市甚至可達7成,因此,當地的地價屢創新高時,推案成本不斷增加,房價自然就會往上衝。地價與房價關係甚為密切,即使創新高的土地,只是區域中的一小塊,也會牽引其他區域的房價上揚。
6. 政策作多:
左右房市發展的最大因素,除了經濟外,便是政策走向,包括建設、稅制、產業、招商及土地開發等。從明年度歲出預算來看,政府大力作多的心態昭然若揭,明年與房地產正相關的公共建設預算,比今年度成長10%,顯見中央想維繫房市熱度的心態,惟須留意的是,投資時須避開尚未拍板通過的建設案。
7. 危機入市:
所謂「危機」,指的是讓市場感到恐懼及震撼性的突發事件,除了經濟危機之外,還包括天災、疾病及戰爭等,以台灣來說,以921地震與SARS為明顯事例。即便房價短時內被危機擊倒,但就長期來看,一旦危機消失,房價便會迅速回漲。
8. 預售屋房價:
預售屋猶如於房子的「期貨」,走勢向來領先中古屋市場,被視為房市的領先指標。
9. 租金/房價比升高:
當房租變貴時,租金/房價比也隨之升高,表示房租與房貸差距不大,房客等於在幫房東「養房子」,與其如此,不如將繳房租變成付房貸,或許比較划算。
10. 自住需求 :
就是以自住為需求,故短期內出售房屋的機率甚小,較不易受價格波動影響,時間一久,歷經數個波段的景氣之循還,遲早會遇到出售的良機。綜上所述,倘若前9個買房時機都無法成為買房與否的標準,自住需求便是最有力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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