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1日 星期三

拿大炮打小鳥

想像一下,你今天和朋友合拍了一張照片,很高興的上傳到「臉書」(Facebook)或部落格,並且標上每一個朋友的名字,隔天你的朋友就到法院告你,說你沒有經他「書面同意」,侵犯了他的人格權,有可能被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那是一個什麼樣的情境?

 這不是天方夜譚,依照立法院二讀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一年之後,這樣的故事就可能發生在你我身邊。

 拿大炮打小鳥 徒增民眾困擾

 《個人資料保護法》原本是立意良善,希望保護個人隱私不受侵害的法案,卻因為沒有保留「合理使用」的範圍,並且擴大打擊範圍到所有自然人,反而可能是「拿大炮打小鳥」,徒增民眾紛擾。

 《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是由現行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而來,原本《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僅規範經電腦處理的資料,規範的對象僅限公家機關、徵信業、醫院、學校、金融業、媒體、電腦處理個資相關行業等,因業務會接觸到個人資料的行業,以及少數政府指定事業、團體或個人。

 因為這些機關都是因業務關係取得個資,除了業務目的之外的使用都屬違法,自然沒有所謂的「合理使用」問題,所以也沒有相關的規定。但這次修法最大的問題在於把規範的對象擴及所有自然人,卻沒有增訂「合理使用」的範圍,一般人一些不見得侵害人權的日常行為,都有觸法之虞。

 依照二讀通過的條文,自然人的姓名、生日、教育、職業、電話、社會活動,全部都屬於個人資料,非公務機關(含自然人)對於這些資料,除了法律明文規定、契約關係、當事人自行公開、學術研究、經當事人書面同意等五種情況外,都不能蒐集或處理。

 小民日常生活 造成嚴重影響

 按照這樣的條文,如果透過第三者問朋友的電話、MSN、臉書恐怕都有違法之虞。無論是公家機關的通訊錄或是學校的畢業紀念冊,也都必須要取得每個當事人的書面同意。

 至於現在常見的網路「人肉搜索」,當然違法!YouTube上面的影片、Facebook上面的照片,很多恐怕都可能成為新的訟源,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以下的罰金,另外還有民事的官司。

 目前媒體關注的焦點大多集中在民代問政、媒體採訪權益的限縮,但相對於一般民眾要面對的困擾,有憲法言論免責權保障的立法委員和有大法官解釋保障「新聞自由」的媒體,已經強勢太多了!即將三讀的個資法草案可說「一網打盡」,將對你我的日常生活造成嚴重影響。





2010年4月18日 星期日

度假是人權 歐盟補助旅遊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出國旅遊,通常是上班族辛苦工作一整年才能換來的犒賞,不過往後想遊覽海外風光,可不一定要存夠錢才能成行,因為歐盟現在鄭重宣布:度假是人權!未來退休人士、年輕人、還有實在沒錢度假的人,都可拿歐盟補助一圓出國夢,旅費的3成,都由歐盟幫你買單。


義大利籍歐盟企業與工業執行委員塔加尼提出的這項構想,1年可能花掉歐盟數億歐元,計畫用意除推廣歐洲人自豪的文化、消弭歐洲大陸的南北隔閡外,也有拉抬旅遊景點淡季生意的意味。

2010年4月1日 星期四

二十年後你會比現在更幸福嗎?

記得小時候,我很憧憬長大。因為我覺得等長大了,父母就再也管不著我了。可以想喝汽水就喝汽水,中午想不睡覺就不睡覺,那一定很幸福。

等我真的長大,父母也的確管不著了,可是當初認為的幸福並沒有到來。因為,雖然沒有人再管我喝汽水,但我發現當初那個理想太微不足道。而且,在得到這個微不足道的自由的同時,又有了新的更大的不自由。比如說:八點上班,哪怕遲到5分鐘,老闆也要給臉色看。而且那個臉色,比小時候父母的難看得多。

於是,我反而開始懷念小時候那無憂無慮的生活,覺得那似乎才是幸福。同時,又開始了新的憧憬:什麼時候才能實行彈性的工時,那一定是很幸福的,可以想睡到幾點就睡到幾點,再不用被鬧鈴驚醒好夢,再不用連臉都不洗、牙沒刷,就往辦公室狂奔。

若干年後,終於實現了彈性的工時。不僅如此,隨著自己混成資深人員,可以想幾點上班就幾點上班,哪怕在家辦公也沒人說你。可是我發現,當初期望的幸福又跑得無影無蹤。因為,隨著年齡的增長,沒有鬧鈴,早上也沒了睡懶覺的福氣。甚至天不亮就醒來,無所事事的瞪眼到天明。雖然沒人再要求你,可是按時起床、工作卻成了習慣,彈性工時與幸福哪有什麼關係!

回憶幾十年的工作經歷,我還發現,每換到另一個單位時,都會有一個感覺令人討厭的主管,往往都會找我的麻煩。於是,每每總是希望這個主管調走,並固執地認為:只要這個人調走,工作就會很開心。有幾次,他不走我走,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可是,每一次都會發現,無論到哪?,各形各色的和我作對的主管都如影隨形。於是又開始憧憬:哪天媳婦熬成了婆,到我能說了算,不用再受主管的氣,那一定很幸福。

若干年後,終於熬出了頭:自己當上高級主管,可以頤指氣使,讓別人看我的臉色了。可是我發現,當初渴望的幸福還是沒有來。因為,雖然沒有人再對你說三道四,但是,怎麼什麼責任都要我負,大事小情都要我拍板,心怎麼這麼累呢?而且,周邊的人怎麼都變得如此虛偽,自己放個屁,別人都會說香。

於是,天天開會、應酬、聽彙報、佈置工作,忙得像個陀螺一樣的我,又開始新的憧憬:哪天能夠活得悠哉遊哉,不用再管那麼多事,想釣魚就釣魚,想打牌就打牌,不用再看那麼多虛偽的面孔、聽那些肉麻的假話、看那些枯燥的檔案,那才是幸福。

光陰似箭,轉眼退休了,真的再沒有人要我負任何責任,當初煩人的電話也不再打來,門庭也真的冷落到鞍馬稀,所有時間都屬於了自己,我卻發現,當初渴望的幸福哪裡是什麼幸福,簡直就是人走茶涼的冷落和無盡的孤獨。

於是,一個人坐在殘陽下,開始思考人生:我這一生,從小到大,從大到老,都覺得如果怎樣,明天就會得到幸福,可為為何在一個個願望實現後,幸福依舊沒有來?這時候,才算真正明白了一句話:“過去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一切其實盡在當下。


如果你覺得現在不幸福,總覺得改變了才是幸福,或者過去了的才是幸福,那麼恐怕一輩子都難有真正的幸福感!
不是嗎?未來的還沒有來,過去的已經過去。如果每一個當下我們不抓住,不去認真對待,總想著看不見的明天或已經遠去的昨天,我們就會永遠生活在緊張和失落中。隨著生命一點點溜走,到頭來留下的只能是三個字:“空悲切”。

所以,如果想知道20年後會不會幸福,就個人心態而言,看看現在的狀態就可以知道:如果你當下感到幸福,20年後也應該會幸福;如果你有太多的東西寄于明天,20年後,這些願望無論是否實現,你都可能不會感到真正的幸福。
道理很簡單,欲望從來不是幸福的源,而是一切痛苦的根。一個欲望滿足了,馬上會產生新的,就像我,滿足了可以隨便喝汽水的慾望,又會產生睡懶覺慾望,周而復始,無窮無盡。

所以,牢記上述教訓吧,幸福就在當下,就在你手中的每一天,甚至每一刻,而絕不在過去或者未來。


奈米鑽石鍍膜